2)第三章 粉墨登场_男爵的野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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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箭矢,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。

  “妈的,老子做鬼也不会原谅惊了老子马的王八蛋。”

  帝国守卫军的统帅凯撒大公爵身上的铁铠擦的熠熠生辉,被数十名穿戴着黑色斗篷的术士团团围住,术士们的上空形成一片湛蓝色的光团,阻挡敌军阵中袭来的利箭。

  这位新国君极为倚重的大公爵观望着战场局势,当看到脱颖而出的那匹马和那道身影时忍不住询问一侧的侍从。

  “那是谁?”

  侍从眯着眼睛极力观察,片刻后恭敬回应。

  “尊敬的公爵,那位就是不同于其他贵族,凭借数项发明深受老国君器重,被封为男爵的劳伦斯凯恩。”

  凯恩大公爵当然知道劳伦斯凯恩的大名,毕竟这个家伙的爵位来的十分特殊,不走寻常路,盯着那道身影,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。

  “你确定?”

  “确定,我可以用我的脑袋担保,也只有这位男爵白的都快发光了。”一旁的侍从语气笃定。

  大公爵盯着那道身影不禁陷入沉思。

  死,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
  劳伦斯还没有仔细考虑过死的问题,就算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,何况是一个大活人,他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!

  冲进敌军潮头的一刹那,劳伦斯拔出男爵佩剑,闭着眼睛疯狂挥舞,金铁交鸣的声音不绝于耳。

  很快这种金铁交鸣的声音消失!

  劳伦斯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一眼,兴奋大叫。

  “我冲过来了!”

  第一道屏障,敌军的骑士领冲锋部队竟然被他这么稀里糊涂的突破了。

  但是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太久,战马洛萨径直冲进了敌军的第二道屏障,是紧随骑士领后的步兵潮。

  事实说明,古老先贤们所说的话是正确的,软的怕硬的,硬的怕横的,横的怕不要命的。

  魏玛共和国依靠双腿的自由民战士们跟神圣拜伦帝国没什么区别,都是妄图来改变命运的,不是来送命的。

  遇上想法如出一辙的帝国自由民战士兴许还可以大战三百回合,但是遇上像劳伦斯这样不要命的那就要避其锋芒了。

  毕竟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,犯不上玩命。

  虽然劳伦斯不要命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动因素导致,但效果是一样的。

  敌军的自由民战士或避让,或装模作样的用锄头镰刀抡几下。

  劳伦斯如入无人之境,一路向前,顺便挥舞着佩剑,胡乱砍伤了几人。

  此刻……

  他距离敌军统帅的所在地已经不足三十米距离!连敌军统帅那硕大鼻孔中伸出来的几缕鼻毛都能看得清。

  “原来打仗这么简单,只要老子狠,就没人敢挡。”

  劳伦斯信心大增,继续被迫冲锋。

  “保护统帅!”

  有人大喊了一声!

  敌军统帅两侧一字排开的重甲盾牌骑士立刻上前,形成了一道一人高的屏障,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一样。

  那些红色斗篷的术士们将敌军统帅团团围住,开始低着头吟唱。

  就在劳伦斯急地抓耳挠腮,以为自己的高光时刻到此为止,要嘎了的时候,意外出现。

  盾牌屏障中挪开一条缝隙,一匹高头大马冲了出来。

  赫然是敌军统帅本人,手中握着一把长矛,夹在腋下,头盔露出的脸上带着一丝戏谑,嘴角上扬。

  作为魏玛共和国的传奇统帅,历经大小无数战斗,一步步从骑士领爬到了大公爵的位置上,绝不能容忍面对一个单枪匹马敌人的时候躲在后面。

  这是对他戎马生涯的侮辱。

  只有恪守骑士精神,来一场单挑,将对手斩于马下,才能彰显他盛名非虚。

  不过……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预估错了装逼的代价!

  变成了他的滑铁卢,将他彻底钉在了耻辱柱上。

  当催马冲上去短兵相接的一刹那。

  “砰!”

  一声巨响。

  史书上一篇可歌可泣的个人传记画上了句号!

  一个传奇粉墨登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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